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30*** | 2024-10-1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A30*** | 2024-08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