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36*** | 2024-07-04 |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