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BT2*** | 2024-12-20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BT2*** | 2024-07-29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BT2*** | 2024-07-26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浙A61*** | 2024-09-20 |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蒙BJE*** | 2024-07-05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B79*** | 2024-11-14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B79*** | 2024-12-12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B79*** | 2024-12-12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BEW*** | 2024-11-22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