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L3*** | 2024-10-26 |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的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