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C88*** | 2024-10-1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5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??吹降碾娮訑z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