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E86*** | 2024-06-30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(fā)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