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E73*** | 2024-08-1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73*** | 2024-11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