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F·B***8 | 2024-07-1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