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10*** | 2024-10-2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在紅燈、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(xù)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(dāng)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