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T·0***3 | 2024-11-2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