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Y83*** | 2024-11-0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(biāo)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(biāo)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(biāo)準(zhǔn)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