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J36*** | 2024-08-22 |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(nèi)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,無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