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4W*** | 2024-12-1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湘A4W*** | 2024-09-2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湘A4W*** | 2024-09-1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湘A4W*** | 2024-12-2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粵MBW*** | 2024-11-2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粵MBW*** | 2024-11-1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湘B7W*** | 2024-11-0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湘A37*** | 2024-11-2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湘AB9*** | 2024-12-2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湘B0X*** | 2024-10-2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湘A0G*** | 2024-12-2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湘A0G*** | 2024-11-2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湘A0G*** | 2024-09-2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湘A0G*** | 2024-11-2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湘A0G*** | 2024-10-1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湘A0G*** | 2024-11-2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湘A0G*** | 2024-11-1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浙C0X*** | 2024-09-2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粵S8k*** | 2024-10-1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未達20%的 | 150 | 3 |
粵S8K*** | 2024-10-1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未達20%的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