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·3***6 | 2024-12-11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