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·1***3 | 2024-09-15 | 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違反規(guī)定載貨的 | 50 | 未知 |
豫A86*** | 2024-08-13 | 未帶駕駛證 | 50 | 1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