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58*** | 2024-10-01 | 不按規(guī)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(guān)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