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YPJ*** | 2024-08-2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