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87*** | 2024-08-2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,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超過20%以上未達(dá)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(jìn)步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