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91*** | 2024-11-3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(jī)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未達(dá)20%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(bǔ)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(jī)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(bǔ)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