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80*** | 2024-11-18 | 機(jī)動車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(jī)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