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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渝A03*** | 2024-10-1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線指示 | 200 | 3 |
渝A68*** | 2024-11-3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線指示 | 200 | 3 |
渝A68*** | 2024-10-1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線指示 | 2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