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渝A·2***V | 2024-09-30 | 不按規(guī)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渝A·S***5 | 2024-09-11 | 不按規(guī)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渝AD2*** | 2024-11-30 | 不按規(guī)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渝BEA*** | 2024-08-23 | 不按規(guī)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渝AVJ*** | 2024-08-07 | 不按規(guī)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(bǔ)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(jī)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