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A·B***8 | 2024-10-08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粵P·Y***1 | 2024-10-30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粵PC1*** | 2024-10-05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粵S17*** | 2024-11-26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粵PUM*** | 2024-07-17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粵P63*** | 2024-08-24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(xiàn)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