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25*** | 2024-12-10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或駕駛人雖在現(xiàn)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