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CF1*** | 2024-08-07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