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CP9*** | 2024-08-2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