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L05*** | 2024-11-2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停車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