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A71*** | 2024-10-26 | 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A71*** | 2024-10-01 | 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A71*** | 2024-07-16 | 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A71*** | 2024-09-22 | 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AHF*** | 2024-08-06 | 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AHF*** | 2024-08-09 | 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AHf*** | 2024-10-21 | 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 | 150 | 3 |
蒙AHf*** | 2024-12-02 | 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 | 15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(jìn)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(xiàn)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