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渝F19*** | 2024-08-08 | 機動車在城市主、次干道違反停放、臨時停車規(guī)定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(biāo)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(xiàn)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