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C76*** | 2024-08-16 | 機動車行駛時,乘坐人員未按規(guī)定使用安全帶 | 1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(dá)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(dāng)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