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59*** | 2024-07-1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,在紅燈、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(xù)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