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B1X*** | 2024-11-20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00 | 3 |
鄂AN2*** | 2024-08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