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P28*** | 2024-10-01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P28*** | 2024-12-05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