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32*** | 2024-11-17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3 |
浙F58*** | 2024-08-03 |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