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L17*** | 2024-11-24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粵L17*** | 2024-10-15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粵L17*** | 2024-10-16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粵L17*** | 2024-08-16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粵L17*** | 2024-08-06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(biāo)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