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LEP*** | 2024-07-28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或者雖在現(xiàn)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駕離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