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C43*** | 2024-12-18 |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| 200 | 3 |
蒙C10*** | 2024-08-26 |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