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2Q*** | 2024-11-0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A2Q*** | 2024-11-1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