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M8*** | 2024-09-2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