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·1***M | 2024-10-17 |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路口時,不按照所需行進(jìn)方向駛?cè)雽?dǎo)向車道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(bǔ)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(zhǔn)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(guān)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(dá)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(jī)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(jī)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