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Z·P***8 | 2024-08-0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