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B99*** | 2024-12-04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時,違反禁止標(biāo)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(zhǔn)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當(dāng)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