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D1*** | 2024-07-07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D1*** | 2024-09-30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D1*** | 2024-08-25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D1*** | 2024-08-13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R2*** | 2024-12-14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R2*** | 2024-10-04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K9*** | 2024-12-09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K9*** | 2024-07-24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R3*** | 2024-07-28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F0*** | 2024-08-13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3V*** | 2024-12-21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(fā)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