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78*** | 2024-07-16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