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P·D***8 | 2024-09-05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(diào)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