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陜A·6***9 | 2024-08-1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(fā)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