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J·K***0 | 2024-10-07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?cè)宋窗匆?guī)定使用 | 100 | 未知 |
閩J·F***5 | 2024-09-2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(jī) | 100 | 未知 |
陜A11*** | 2024-10-1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(jī)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(dá)到50%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(bǔ)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(zhǔn)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(jī)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(jī)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