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V·F***8 | 2024-07-10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??吹降臄z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