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N0*** | 2024-11-2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