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FTA*** | 2024-09-0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鄂FTA*** | 2024-11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